9月23日,重庆市宗教工作干部法规培训班在重庆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委从事宗教工作的干部和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民族宗教委主任、工作人员共计140余人参加培训。
市民族宗教委主任丁时勇作开班动员,他指出:在全国各族人民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之际,举办这次全市宗教工作干部法规培训班,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推动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有效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他强调,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宗教工作事务管理的现实需要,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广泛学习宣传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工作部门、宗教工作干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任务,要带着责任学、深入思考学、浓厚氛围学,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政治定力、转化为方式方法、转化为实践成果。他要求,自觉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宗教领域问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华诞营造和谐、和顺的良好氛围。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赖顺材在主持开班仪式时指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切实做好当前工作,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市民族宗教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作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专题辅导,结合工作实际对新修订《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背景、基本情况、条文内容、贯彻要求等进行了系统讲解。
市民族宗教委、市民政局有关同志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