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通知》,同意城口县、巫溪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退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和《重庆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县级申请、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社会公示、市级审定等程序,城口县、巫溪县、酉阳自治县、彭水自治县达到贫困县退出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这标志着重庆市民族地区最后2个贫困县(酉阳、彭水)正式“摘帽”,“一区四县”全部实现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