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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保障疫情期间民族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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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重庆市采取多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族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优化低保审批。充分考虑因疫情防范、治疗产生的家庭刚性支出等因素,对民族地区困难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快保。同时,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在疫情防控期间低保审批时限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有条件的区县可将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

二是实施临时救助。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对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家庭重大生活困难的其他人员、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在我市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非本市户籍人口,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按要求实施临时救助。

三是落实重点帮扶。对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助确诊患者解决当前家庭生产生活具体困难,对本人及家庭给予关心慰问,并向所在村(社区)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困难群众免费提供适量的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自身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