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剩余贫困人口中的因病致贫对象约0.29万人加强大病救治,今年新增精神疾病、膀胱癌、肾癌等3个救治病种,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33种,较国家要求多3种。
二是在稳岗就业方面,对有劳动能力的1870人,优先通过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实现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100%。
三是资产收益扶贫方面,将剩余贫困人口中整户无能力无劳力的190人全部纳入受益范围,跨村、跨乡(镇)参与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享受同样的收益分配。
四是强化消费扶贫,在原有帮扶责任人基础上,新增1名区县领导结对帮扶。对通过产业发展生产出来的产品,每户落实3至5个帮扶责任单位,点对点消费帮扶。
五是强化兜底扶贫。对未脱贫人口中重残以及患重大疾病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目前已纳入低保兜底和特困供养范围的有0.3万人,占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