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干部群众热议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3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我市各族干部群众通过网络、电视等多方渠道广泛关注、积极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民族工作领域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了法治根基,对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纷纷表示期待这部法律早日审议通过实施,并将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法治为纲,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行稳致远。
万州区民族宗教委主任刘又铭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时代特征和实践价值。下一步,我们将牵头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普法宣传活动,打通学法普法“最后一公里”;充分结合万州实际,牵头梳理完善现有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制度,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黔江区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刘冲表示,这部法律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政策层面上升为法律规范,意义重大,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根基”,黔江区将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切实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一是深化学习宣传,依托区委党校、重庆市民族博物馆等阵地,将普法融入干部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系列活动。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民贸民品企业服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三是深化文旅融合,充分发挥恐龙公园、濯水景区、土家十三寨等载体作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两江新区五里店街道工校社区党委书记、主任李莉表示,作为一名社区书记,我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工作抱有极大的热忱与期待。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契合基层治理需求、顺应群众期盼,并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既维护国家统一与法治尊严,又充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让我们基层工作者在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时,有了更明确的抓手和更坚定的信心,是我们基层社区工作者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的行动指南。我们期待这部法律早日通过并实施,我们将第一时间组织社区居民学习宣传,把法律的精神转化为邻里间的守望相助,让社区里的“石榴籽”抱得更紧,让民族团结之花在基层开得更艳。
沙坪坝区覃家岗街道新鸣社区党委书记钱春燕表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直面城市民族工作新特点新需求,为基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全新法治遵循与实践路径。法律将“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等要求法定化,为社区民族工作划定清晰方向,推动民族团结从“软要求”变为“硬规范”,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升级。新鸣社区作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后一公里”,我们将继续在推进打造“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的主赛道下,不断拓宽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将民族工作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为筑牢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的基层防线注入持久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