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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组织宣讲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

日期:2026-07-24

近日,市民族宗教委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宣讲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方案》明确,于2026年7月至12月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市、区县两级宣讲力量作用,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通过组建市、区(县)两级专题宣讲团的方式,市级层面在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各区县(自治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面向各级各类群体广泛深入开展专题宣讲,推动专题宣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自觉维护法律权威。

《方案》指出,要强化政治引领,确保法律精神完整准确全面传达。要坚持上下联动,以市级专题宣讲引领带动各区县同步推进。要注重求真务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各族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持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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