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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围绕“四有”民族文化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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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保护有力。把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乡镇(街道)考核事项,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保护网络,设立县非遗保护中心,开展2次民族民间文化资料调查,挖掘整理非遗项目300余项,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非遗项目22项、县级非遗名录88项。完成花灯戏、辰河戏等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和《重庆市国家级非遗集成(秀山卷)》《巴渝文化记忆系列·传统村落(秀山篇)》文化专题片拍摄及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创承人抢救性记录。编辑出版《秀山花灯歌舞集》《秀山花灯论文选》《秀山民歌集》《辰河戏弹腔集锦》等一批研究成果,推出系列片《风物秀山》。

二是传承有方。拥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名、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5名、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43名,建立传承人奖励扶助机制,对市级以上传承人通过考核兑现扶助经费,县级传承人实施以奖代补。大力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承,常年开展苗绣技能培训,实施鲁渝共建非遗扶贫工坊(土家织锦)建设项目。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海洋中心校、实验中学创建为市级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凤翔小学和梅江民族小学获评“重庆市民族特色示范学校”。

三是发展有融。把民族文化生态保护融入洪安边城及川河盖等景区旅游发展规划,建成百年西街、凤凰山2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洪安边城、大溪酉水2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荣获“中国美丽田园景观”等市级以上品牌20多个。扶持紫砂石壶、金珠苗绣、龙凤花烛等民族传统手工艺生产,开发文化旅游商品60余个,公布首批民族文化旅游优质商品目录40项。

四是修复有度。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实施改房、改厨、改卫、修建人行便道等,较好保留了原滋原味的村落风貌及民俗传统。狠抓民族传统文化生态修复,完成百年西街风貌改造、洪安古镇民居、拉拉渡口、复兴银行、语录塔等修复,完成天生桥、客寨桥、二道龙门等文物维修抢修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