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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召开

日期: 20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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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酉阳自治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在县综合文体中心召开。县委书记祁美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奋力谱写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酉阳大地常开长盛。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通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唐应珊,县政协主席代成瑶出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吴彪主持会议,全体县领导参加。

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家民委《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关于推进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的通知》。

会议指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国家授予民族地区的最高荣誉。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生动实践,是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县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效的一次检验,也是对我县各项工作的一次全方位检阅,是推动经济社会全口径工作上档升位的有效途径,更是对新时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山川秀美”的全面展示。要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重要载体,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要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为有力抓手,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弄清问题和短板,奋力谱写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会议强调,要提高认识。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用“十二个必须”全面总结了民族工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征程描绘了宏伟蓝图。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重要具体部署,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创建机会,切实增强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志在必胜的信心,攻坚克难的决心,确保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高质量、高水平创建成功。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国家民委印发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西部地区)测评指标(试行)》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是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指挥棒”。要对标对表国家民委《测评指标》,强弱项、补短板,全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对标对表《测评指标》的六大板块内容、21项测评指标,细化分解任务,逐项研究、逐条细化、逐件落实,高效推进,确保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各乡镇各部门既要做好规定动作,又要做好自选动作,深入挖掘自身特色优势,形成各具特色、不同风格的创建工作品牌。

会议要求,要加大宣传。要精心策划好示范创建宣传活动,用好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多角度、多渠道、宽领域、全方位开展宣传,形成强大宣传攻势。要有针对性地加大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发各族群众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动力和积极性,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营造创建氛围上持续用力,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调动全县干部群众共建共享创建成果,促进群众收入增长,生活水平提高,文明程度提升,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酉阳大地上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会议要求,要落实责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使命光荣。要健全责任体系、任务体系,全方位进行分解,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项目化、责任化、清单化、时限化推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县级各部门及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委全体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