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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区】以“民族团结+乡村振兴”新模式促进各民族共建美丽家园

日期: 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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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质量和成效,大力弘扬“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时代主旋律,綦江区深入探索“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示范创建新路子,民族团结进步和各项事业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抓实基层党组织,坚持党建引领创建。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区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各街镇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动员会、推进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形成创建共识,确保整个创建工作在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创建单位组织实施。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建为引领的工作导向,结合创建各项重点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个主题,积极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压实工作责任。探索“乡村振兴+民族团结”模式,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创建验收评分细则》,细化乡村振兴和民族团结进步两方面的目标任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结合本地特点,把工作责任明确到村党组织和街镇机关有关业务办公室,确保各项创建措施分工明确。

二、抓实干群积极性调动,提升乡风文明建设。扎实开展理论培训。积极开展民族政策宣传,组织了8期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民族政策,提升干部群众民族政策理论和知识水平,增强各族群众认同感,发挥各族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民族文化氛围。制作景观小品、上墙展板、标语等宣传广告,通过抖音等线上媒体发布宣传视频,扩大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影响。打造“苗家小院”特色精品课堂,2023年累计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和宣传教育活动16场、受众2400余人,有效促进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扎根民心。丰富民族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联谊活动,组织各族群众共庆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文化设施服务。在梅子村投资建设乡情陈列馆,陈列苗族传统服饰、乐器以及其他民族特色物件,展示苗族传统文化,吸引外地游客,为发展乡村旅游打下良好基础。

三、抓实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出实招。整合各方面资金,硬化公路3公里、新建人行便道5公里,优化和改造少数民族群众房屋27户;改建500平方米村级文化活动广场,让各族群众日常文化娱乐、休闲健身有去处;新建饮水工程3个、整治山坪塘5口,各族群众安全饮水有保障。在人居环境整治上想办法。切实发挥各族群众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抓好人居环境建设。2023年,通过设聘“土专家”、建立“土办法”、用好“土元素”等方式,发动各族群众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发挥聪明智慧,利用本地山竹修建寨门,搭配芦笙、苗绣等特色物件加以修饰,形成独具特色的苗家小院、池塘花圃等景观小品30余处,绿化美化村级公路3.4公里,安装路灯32盏,添置垃圾箱18个,栽种花草植物3万余株,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群众生活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四、抓实产业发展,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坚持抓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振兴。2023年,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大力发展品质糯玉米200余亩、种植高粱50亩;引进枫广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黑山羊,引进饶沃农业有限公司发展药材、柑橘种植,有效拓宽各族群众增收渠道,切实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发展文化产品。传承保护苗族芦笙舞、苗族刺绣等民族文化,不断壮大苗族芦笙舞表演队伍,成立民族文化活动队2支,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展演活动,充分展示和交流优秀民族文化。通过全域旅游推介活动,提升苗族芦笙舞、苗族刺绣等文化品牌知名度,丰富文化产品内涵,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增加经济收入。苗绣非遗作坊年均创收20余万元,其负责人被重庆市妇联评为“巾帼新农人”。大力引进企业。2023年,引进重庆森鹏石灰有限公司、德安酒厂等企业,吸收周边各族群众就业增收;新增家庭农场6家、成立专业合作社16个、发展种养殖大户15户,涵盖苗族群众21户、46人,实现户均年增收3万元。

五、抓实和谐建设,构建乡村平安环境。推动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力推行厉行节约,宣传引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文明祭奠。树立模范典型。大力开展“平安家庭”“身边好人”等创建活动,树立乡村正能量。2023年在创建村评选平安家庭15户、美丽庭院5户、道德模范2户。加强网格化管理。结合市域社会治理、“扫黄打非”等工作,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党建+社会治理”模式,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法律政策宣传力度,拓展平安创建广度和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