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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自治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

日期:2024-07-02

6月27日,秀山县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动员大会,县委书记马文森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群策群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奋力推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县委副书记、县长谭雪峰等参加会议。

据悉,秀山县少数民族人口39.97万人,占全县人口的59.47%,于2018年首次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按照《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最新要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命名有效期限为五年,命名期满示范资格自然终止。命名期满后,该县立即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该县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

马文森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打造民族文化标志性品牌的重要抓手。全县上下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危机感,坚持“创建+”模式,推动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把全县各族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起来、力量凝聚起来,推动形成众志成城抓创建、万众一心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的生动局面。要坚定信心不畏难、一抓到底不厌战、主动参与不旁观,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好创建工作。他强调,要突出思想引领,以创新理论促创建工作提升;突出文化引领,以特色文化促创建工作提升;突出发展引领,以变革实效促创建工作提升;突出法治引领,以和谐稳定促创建工作提升;突出示范引领,以亮点品牌促创建工作提升。对照创建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步骤,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把握节奏力度,确保高质量、高效率推进。要全方位压实责任,全流程督导考核、全领域营造氛围,广泛发动群众,切实形成全社会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强大合力,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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