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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1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具体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主要采取以下举措。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百年历史中汲取智慧,教育引导全委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助推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民族宗教政务服务效能,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强化对民族宗教领域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民族宗教治理,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简政放权。开展民族宗教领域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起草并报送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报告,同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调整情况。

2.优化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便民程度高于全市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做到线上办事标准与线下受理要求统一。会同市新闻出版局开设一项“一件事一次办”套餐服务。

3.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大诚信政府建设,严格履行签订的各类合同,未发生政务失信行为。强化信用查询结果归集和运用,严格落实信用信息“双公示”要求,“双公示”工作及时率、合规率达100%

(三)以良法促善治,建立完善民族宗教工作制度体系

1.健全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制定民族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形成各地各部门协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格局。指导沙坪坝区、南岸区、巴南区举办来渝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建立健全成渝地区民族宗教协调联动机制。按照《川渝统战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加强协同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协议》,加强协同合作,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构建积极健康的民族宗教关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3.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动态清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动态清理制度,积极清理有关政策文件,配合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展示工作。

(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提高决策水平

1.严格落实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民族宗教委党政主要领导分设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市民族宗教委党政主要领导分设领导班子工作运行规则》,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聘请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规范决策流程。

2.自觉接受权力监督。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向市政协通报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及委机关自身建设等情况。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1条。

(五)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处罚。组织4名同志参加全市统一执法资格学习,按时完成培训课时,执法资格考试合格率100%。加大对基层执法行为的指导,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大执法指导培训。为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组织部分区县民宗部门负责人及重点镇街执法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会、召集各区县(自治县)民宗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3.加强地方性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着力解决施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调研,为下一步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打下坚实基础。

(六)加强社会治理,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印发《重庆市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启动“八五”普法。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重庆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公民意识。

2.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按照“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领域信息搜集研判、预警与响应工作。畅通渠道,实现网上网下联动,及时办理答复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诉求。把基层宗教事务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明确网格管理职能,努力把各种矛盾和实际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依法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担负起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到“盯死看牢,抓重点、堵漏点、消盲点,确保万无一失”,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宗教领域“场所零聚集、疫情零发生”的目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法〔20214号)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成立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

委党组第2次、第17次、第29次会议传达学习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内容,不断提升党政干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和水平,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民族宗教工作全过程。

(三)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守法、普法、保障等各项工作

积极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委党组书记、委主任多次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坚持关键问题亲自抓,关键环节亲自协调。专题部署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陈文森到任后,高度重视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真做实做、做真做实,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委党组书记陈文森、主任丁时勇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队到有关区县调研和督察,推动治理工作任务和举措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及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继续提升全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深化民族法治建设。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支持4个自治县结合实际修订自治条例和制定单行条例,用法治保障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在来渝少数民族群众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法律法规、职业技能等培训,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3.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指导全市性宗教团加强自身建设,支持爱国宗教团体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政策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

4.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未来五年规划。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细化任务分解,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有序推进。广泛开展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普法,不断提高信教群众和少数民族群众尊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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