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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17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和巩固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第十次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二十六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3.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和素养。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政策法规水平。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提任处级干部全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邀请市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采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强化党员干部学习,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网络课程学习,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
1.持续简政放权。全面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完成民族宗教领域行政许可清单动态调整,已由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发布。民族宗教事务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按程序向社会公开。有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改革,完成通办事项办理要素全市统一。
2.深度融合行政审批和监管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审批、监管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检查内容,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查询结果归集和运用。积极配合清理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民族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压实各区县和相关部门、高校工作责任,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新时代重庆民族工作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制定《重庆市城市民族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实施《重庆市宗教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重庆市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协调机制,指导宗教界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制度文件清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和合法性审核。严格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调整。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四)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
1.落实依法决策体制机制。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市民族宗教委党政主要领导分设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市民族宗教委党政主要领导分设领导班子工作运行规则》,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党组会、主任会。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性审查在前,党组决策在后的原则,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民族宗教委现有公职律师1名,由机关干部担任;聘请法律顾问,指派专职律师团队为我委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折不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任务,在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专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证进行清理,全部换领新版行政执法资格证。从区县遴选1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干部到机关工作。
2.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完成《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员干部廉政清单》《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办理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2件,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执行审计监督制度,会同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对我委主管社会团体(单位)进行内部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未发生政务失信行为。
(七)“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
围绕“民族团结一家亲 同心喜迎二十大”主题,开展第十二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活动,全市印发宣传资料47.3万余份,宣传标语50万余条。深入实施《重庆市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持续推进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共计发放宣传资料2.7万份。
(八)依法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守住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底线。及时办理群众信访件和“互联网+督查”平台群众反映事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持续保持团结和谐稳定局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委党组、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
(二)统筹执法、普法、保障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委党组书记、主任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委党组书记、主任多次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专题部署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任务分工,亲自审定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委党组书记、主任和分管负责人多次带队到有关区县调研和督查,推动工作任务和举措落地落实。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审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依法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深化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深入加强学习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更加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
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有序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宣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深化民族法治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民族工作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四)依法治理宗教事务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落实我国宗教中国化各项举措,支持宗教团体全面从严治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防范,持续巩固和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