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00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 体裁分类 ] | ||
[ 发布机构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市实施方案有关任务举措,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和巩固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贡献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明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委党组(主任)会议9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机构职能
1.政务服务标准化。明确我市民族宗教领域三级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并进行常态化清理调整。按照常态化“三服务”机制及清单化闭环管理要求,优化民族宗教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部实现申请人办事“最多跑一次”,做到所有事项办事标准全市统一。组织学习服务礼仪规范培训经验做法,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2.深度融合行政审批和监管服务。将法制审核嵌入行政许可办理过程,凡批必审,建成涵盖行政许可实施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推动审批、监管有效衔接。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投诉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按季度开展案例排查,加强市场准入管理。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践行政务诚信,强化信用查询结果归集和运用。积极配合清理涉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文件,强化营商环境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健全民族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重庆市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工作方案》等工作制度,指导江北、秀山、酉阳等地推进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统筹指导渝中、江北、九龙坡等11个区县完成来渝务工经商少数民族群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职业技能培训。
2.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打造川渝民族宗教工作合作平台,研究制定《重庆市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界开展常态化讲经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讲经解经工作。9月在梁平区双桂堂圆满举办川渝两地佛教界讲经交流活动。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制度文件清理。严格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和合法性审核。2023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程序及时报备审查。严格落实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调整。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
(四)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同志固定列席委党组会、委主任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法制审核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合法性审查在前,党组决策在后的原则,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市民族宗教委现有公职律师1名,由机关干部担任;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指派专职律师团队为我委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不折不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民族宗教领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和裁量基准》,按要求完成备案程序,不断增强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均经过严格法制审核,进一步提升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性。
2.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法治素养。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重庆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班,委机关干部和各区县民族宗教部门负责人参加培训。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就《行政处罚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作专题解读。组织全委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法治理论学习考试,通过线上答题和旁听庭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印发《市民族宗教委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开展党风政风建设具体措施》等文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办理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件,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8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未发生政务失信行为。
(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新提任处级干部全部参加宪法宣誓仪式。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做好国家民委“道中华”栏目学习宣传推介。深入贯彻落实《宗教工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扎实举办重庆市宗教界中青年教职人员专题培训班,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八)依法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坚决守住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底线。调查摸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防汛救灾、燃气安全、自建房整治工作。持续巩固和维护全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委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
(二)统筹执法、普法、保障等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委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专题研究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审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持续推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依法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分别带队,对全市38个区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进行全面调研,有力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向前发展。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抓好中央、市委党内法规文件的学习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民族宗教委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工作安排,拉高标杆、奋勇争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为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贡献力量。
(一)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系统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
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严格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宣讲,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
(三)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配合民族自治地方做好单行条例制定。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治轨道上处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深入推进各宗教中国化展陈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不断提高宗教内部事务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安全稳定风险防范体制机制,提升防控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隐患排查防范,持续巩固和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