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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 2026-02-25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5 |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市民族宗教委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工作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巩固发展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委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培训班专题辅导课程。
(二)积极谋划推进地方立法
按照上位法精神,结合地方实践,拟研究制定《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进一步健全我市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法律依据支撑。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坚持合法性审查在前,党组决策在后的原则,落实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四)进一步完善民族宗教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政策文件合法合规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对重要政策、协议等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二是不断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构建“1+41+N”宣传矩阵,发放40余万份宣传资料,线上阅读量近千万人次。印发体育促“铸牢”实施方案,启动《重庆市“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编制工作,建立渝东南民族地区经济运行分析研判机制。三是深化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指导全市性宗教团体和重庆佛学院完善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较上年有较大幅度提升。二是提高执法人员培训质效,举办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三是系统梳理执法事项,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全面系统梳理行政检查事项。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工作27次。狠抓作风建设,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2次、工作会1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立、融”各项工作。高质量承办建议提案24件,实现“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双百分之百,切实将代表委员和群众的关切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七)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组织开展我市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教育覆盖超过60万人次。组织开展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等主题普法活动。制作《宪法》普法宣传视频,要求全市性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行政法规宣讲1次。组织3名领导干部参加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积极推进全委2025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要求落实年度述法工作,统筹执法、普法、保障等法治建设各项任务。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同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改革和数字化工作,扎实推进“做靓‘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改革项目,加快推进“法治·民宗平安”和“党建·渝宗和顺”两个应用建设,打造“一网通办、全程闭环、智能监管”的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新模式。专题研究2025年全市民族宗教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工作方案,切实提升民族宗教干部法治能力和素养。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重庆市第十五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人人讲团结、处处讲团结”社会风尚深入人心。严格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依法保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委党组切实抓好中央、市委党内法规文件的学习执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坚持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推进《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调研及起草。深耕“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质量编制完成《重庆市“十五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规划》。三是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重庆实践。提质“渝宗和顺”宗教工作品牌。深化开展“三爱”主题教育、“五进”活动、“五史”学习。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提升事务治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四是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及时防范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风险隐患,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促进全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