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60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梁正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第0604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专项资金的建议。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将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纳入财政涉农资金范围,要求所有财政涉农资金不得“戴帽”下达,由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贫困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24 号),按照“市级管总量不管结构、管任务不管项目、管监督不管实施,实行资金、项目、招投标、管理和责任五到区县”的方向,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并将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等列入了统筹整合范围,故未对特色村镇建设设立专项资金。2021年,国家民委在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持方向)时,明确指出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比例,推动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等工作。按照国家民委的要求,我们将安排资金倾斜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
二、关于支持示范建设的建议。近年来,市民族宗教委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进行综合评估,并积极组织申报,已有26个村寨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020年,我们又申报了17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为第四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国家民委正在审批中。我市还在渝东南民族地区打造了21条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认定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62个、示范点83个,黔江区濯水古镇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为特色小城镇,创建了民族地区特色村寨和乡村旅游的品牌,推动民族地区文旅融合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整合资源,加大对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的投入力度,着重支持特色村镇的品牌创建,扩大特色村镇的示范性和影响力。
三、关于纳入规划的建议。2021年,我市26个国家级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已纳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其中黔江区有1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也将纳入《重庆市乡村休闲旅游业“十四五”专题规划》。我们将整合农业、文旅、乡村振兴等部门的资源,搭建文旅产业发展平台,推荐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的相关文旅项目参加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精品项目交流对接会、中国西部旅游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并将指导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开展“春节踏青赏花、夏季避暑纳凉、秋季收获体验、冬季民俗年节”精品线路宣传推介活动,多方式进行发展成果展示,多渠道提升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乡村休闲旅游业影响力。同时也会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渝东南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发展。
此答复函已经丁时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民族宗教委
2021年4月22日
(联系人:李旭;联系电话:61212273;邮政编码:4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