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 >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67K/2020-003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民族事务;宗教事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0-08-24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2.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4.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参与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7.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策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宜;8.指导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加强自身建设;9.指导区县(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及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

 (二)机构设置。

我委是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内设10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经济发展处、政策法规处、文化宣传处、监督检查处、宗教综合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人事处、机关党委。

(三)机构改革情况

我单位在此次机构改革中未发生机构调整和财务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6,190.63万元,支出总计6,190.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07万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和参赛奖金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6,117.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7.90万元,增长47.78%,主要原因是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和参赛奖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99.72万元,占98.07%;其他收入117.92万元,占1.93%。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6,016.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3.45万元,增长25.53%,主要原因是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和参赛奖金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49.03万元,占45.70%;项目支出3,266.99万元,占54.30%。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74.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62万元,增长139.22%,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经费(国家民委民族团结示范建设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99.7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4.44万元,增长36.50%。主要原因是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及运动员奖金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99.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4.44万元,增长46.50%。主要原因是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及运动员奖金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1.85万元,增长11.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奖金”611.85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75.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80.04万元,增长35.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45万元,增长10.90%。主要原因是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及运动员奖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4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奖金”24.4万元尚未分配完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95.79万元,占88.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04万元,增长8.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按政策增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2.53万元,占8.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8.42万元,增长64.0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缴费支出按比例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2.24万元,占1.71%,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91.35万元,占1.5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教育支出3.42万元,占0.0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49.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53.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10万元,增长29.4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按政策增支;二是调入2人,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9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8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费等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8.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3万元,下降62.44%,主要原因是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费均比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4万元,下降44.0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出国出访次数和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7.41万元,主要是用于世界少数民族共同发展研究,到日本和南非探讨培训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9万元,下降50.60%,主要原因是出国次数和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6万元,下降49.83%,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无购置公务用车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4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13万元,下降48.1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8万元,增长16.24%,主要原因是油料费价格波动、费用增加。

  公务接待费2.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民宗局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民族宗教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11万元,下降88.88%,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1万元,增长270.51%,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8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6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0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会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出国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8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7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87万元,增长93.8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全市民族团结示范建设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48.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7万元,下降47.51%,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6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直管宗教活动场所应急管理经费” 项目主要用于重庆市8个宗教直管场所(罗汉寺、清真寺、圣爱堂、约瑟堂、圣寿寺、佛学院、天主教万州教区和重庆教区)宗教活动应急和维稳管理。“宗教团体工作经费”项目主要用于全市五大宗教团体: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宗教工作的开展。“第十一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赛经费”主要是用于组织、训练少数民族运动员,为2019年召开的全国性大型运动会打下基础。“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经费”主要用于民族地区传统手工业保护等项目。

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较高。从项目绩效看,通过项目的实施,确保了全市宗教工作维稳、和谐、顺利发展,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市级少数民族发展专项 

联系人
及电话

谢婧灵 61212273

主管部门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预算单位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7500万元

6525万元

6525万元

100%


其中:市级支出

1000万元

65万元

65万元

/

补助区县

6500万元

6460万元

6460万元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实施一批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和发展特色产业的扶贫项目,重点打造 4—8 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组织医疗卫生、文化艺术服务基层活动,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和对口援藏工作,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实施了一批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基础条件和发展特色产业的扶贫项目;重点打造了8个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其中4个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国家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组织2次“送医下乡”服务基层活动;积极做好了城市民族工作和对口援藏工作;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全面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开展送医下乡受益群众 

人 

≥30000

30000


发展资金覆盖率 

% 

80 

82 


特色村镇建设数量

4-8

8


帮助培训西藏昌都地区干部

≥100

100


民族经济运行分析统计

4

4


满意度 

% 

>90

92 


其他说明

重点项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25万元,执行数为65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开展送医下乡受益群众30000人;二是发展资金覆盖率80%;三是特色村镇建设数量8个;四是帮助培训西藏昌都地区干部100人;五是民族经济运行分析统计4次;六是满意度为92%,资金全部拨付到位,使用完毕,完成年度指标值,无存在问题和偏离目标现象发生。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212238、023-6121225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