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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67K/2020-003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体裁分类 ] 公选公招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0-09-27 [ 发布日期 ] 2020-09-27

市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效明显,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等后续工作,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请考生按要求做好以下事项:

一、请参加考试(含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下同)的考生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等官方渠道查询本人所处地区的疫情风险等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曾去过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健康绿码)。对来自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健康码绿码。

二、考生应在考试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证明或健康绿码。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除身份确认、测试面试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或健康码的,以及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初筛,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换戴医用外科口罩,严格个人防护;不能排除可疑的,应按发热人员处置流程就近送往发热门诊进一步筛查,并按相应流程处理。

四、考生应在考试前认真阅读《2020 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签订《市民族宗教委2020 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考生承诺书》(公招公务员于资格审查环节将承诺书交予现场工作人员),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附件:市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考生承诺书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市民族宗教委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

考生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0 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

在此郑重承诺:

1. 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如因个人信息错误、缺失及所提供证明材料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 本人承诺遵守公务员招录考试相关规定,诚信参考,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            

                    承诺时间: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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