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其他法定信息 >通知公告

[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5967K/2021-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市民族宗教委
[ 成文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5-14

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现将我委全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1.深入抓好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和中心学习组重要内容。

2.民族宗教干部学法用法意识进一步提升。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委机关干部作《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组织全市新任民族宗教干部在社院政策法规培训,切实提升了机构改革后新任民族宗教系统干部政策法规水平。

二、持续推进依法改革,正确有效履行部门职能

1.全力抓好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制定出台《重庆市民族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重庆市宗教领域疫情防控责任清单》等7个文件,确保疫情防控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做到了“盯死看牢,抓重点、堵漏点、消盲点,确保万无一失”的工作要求。

2.动态调整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新增4项行政许可权力、1项行政处罚权力,已由市政府于2020年12月统一公布。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清理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促进良法善治,完善制度体系

1.依法制定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区分标准》等4个配套政策文件,不断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制定《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命名办法》等政策文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开展重点领域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清理涉及《民法典》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军民融合发展、推动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内容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扫清制度障碍。

3.做好文件合法性审核。健全合法性审核机制,重要政策文件采用法律顾问审核、本委法制机构审核、市政府法制机构前置指导进行三重把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均合法合规。

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和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全市民族宗教领域基层干部开展执法专题培训,安排委机关相关干部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考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定期向市人大和市政协报告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及委机关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加强社会治理,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积极助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战疫”与“战贫”,助推民贸民品和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保证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持续抓好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弘扬法典精神。

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作为中心工作之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坚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关键问题亲自抓,关键环节亲自协调。

2021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职责,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事业,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