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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日期:2018-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1号)要求,我委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编制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全文主要由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在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门户网站(WWW.CQSMZW.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大道92号土星B111楼、12楼,邮编:401121,联系电话:61212279,电子邮箱:CQSMZW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同时,明确本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主体,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并配备了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栏目不断进行优化,增设了“时政信息”栏目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栏目,加大了对重庆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宣传力度,并充分发挥本委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公开信箱的信息公开阵地作用,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切实加强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

(三)抓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对外发布的信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层层严格把关,保证了政府信息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0条,其中,通过本委政务网站公开842条,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头条新闻、委内动态、民族工作、宗教工作等工作动态栏目以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专题栏目进行了发布;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6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2条。

三、回应解读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未发布回应解读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委未收到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获取我委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7年,我委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2017年,我委已设置1个政府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配备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八、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017年,我委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次,共培训150人次。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开信息数量偏少、网站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我市民族宗教领域的政策法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等情况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本委网站的优化升级工作,大力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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