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是维护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和整体利益的促进型立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原则和精神,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法律。重庆市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着力从十项任务25条举措推动法律精神落地落实。
一、在学习教育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一)把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九五”普法重要内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清单,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
(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纳入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法用法清单,纳入重庆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内容,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切实增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法治意识。
二、在深化宣传解读上下功夫,不断丰富宣传形式
(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举办“5.6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日”“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采取推送公益短信、发放法律读本等形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社会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
(五)开展分层分类宣讲活动。邀请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央宣讲团成员作专题辅导报告。组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队伍,对区县(自治县)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县(自治县)党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区县(自治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民族乡、多民族聚居社区和民贸民品企业等重点群体开展宣讲,重点解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背景、核心要义和基层实践要求。
(六)拓展媒体宣传阵地。在《重庆日报》刊发市民族宗教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理论文章。组织《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推出权威访谈,刊播系列阐释文章,解读法律条文,宣传典型案例,报道工作成效。在“重庆统战”“重庆民族宗教”等公众号推出“重庆市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系列报道”和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传微视频。依托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鼓励自媒体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产品。
(七)打造特色宣传载体。借助无人机集群编队、数字光影技术、声光电同步解说等科技手段赋能宣传工作,动态呈现民族团结进步logo等画面,增强重庆“渝见石榴红”民族工作品牌的辨识度、传播力和影响力,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会根基。“七一”期间,在江北国际机场以及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地铁站、商圈、景区景点等人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利用LED电子大屏、宣传栏进行图文、视频宣传。在三峡博物馆、重庆市民族博物馆等文博单位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生动展示中华民族一家亲的良好形象。
(八)组织法律专题研究。围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重庆落地落实开展相关研究,纳入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和统战民族政策研究项目,把相关成果转化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法治保障。
三、在法规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法治水平
(九)抓好立法工作。立足重庆实际,起草制定《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积极稳妥做好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的调整完善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嵌入相关地方性法规,不断健全重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
(十)提高治理能力。认真履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定职责,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举办提升民族宗教系统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培训班,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水平,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